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如何更好地实现人们的文化权益、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是新时代文化产业必须担负起的崇高使命。履行这一使命,文化事业有事业的功能,文化产业有产业的办法:要做合格的文化产品提供者、有温度的文化消费引导者、有责任感的文化平台服务者。
第一,文化产业担负起新使命,就要深刻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如何更好地实现人们的文化权益、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是新时代文化产业必须担负起的崇高使命。当然,履行这一使命,文化事业有事业的功能,文化产业自然也应有产业的办法。这里简述三点,即:做合格的文化产品提供者、有温度的文化消费引导者、有责任感的文化平台服务者。
一是做合格的文化产品提供者。深入研究新时代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特点,从一般性休闲娱乐活动转向高品位精神生活感受,推出更多更好的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文化服务,努力做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群众喜闻乐见。当然,“合格”只是一个底线思维,讲的是可以容忍无益,但决不能有害;更应该努力成为的是优秀的提供者,严肃认真地考虑文化产品和服务所形成的社会影响,有利于增强人们的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有利于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有利于形成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
二是做有温度的文化消费引导者。切实把握现实生活的多中心、快节奏、碎片化,创造人们的文化消费愿望,丰富人们的文化消费方式,变潜在需求为显性需求,变软需求为硬需求。比如,加强文化消费场所建设,鼓励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运用有效的营销模式,让人们接受到和感受出独特的文化消费体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群众文化消费提供适当补贴等等。
三是做有责任感的文化平台服务者。充分关注人们参与文化创造、进行文化表达的强烈愿望,比如微电影、小视频现象,通过文化中介服务、文化载体服务等多种平台功能,让人们有自我表现的机会,有实现自身文化价值的渠道,同时,也为文化产业拓展新空间、注入新动力,为文化企业找到新的生产者与消费者。当然,我们希望的平台提供者应该是有责任感的,既让人们能实现自我,也能提升自我;以平台和技术“中立”的名义,放任那些不健康、不道德、甚至违法乱纪的东西任意表达或传播,也是有悖我们文化产业使命的。
第二,文化产业担负起新使命,就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深化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近年来,文化产业仍保持快速发展,年均增速达到13%。但也存在发展质量效益不高、新旧动能转换不够等问题,这些问题与经济领域相似,实际上都是供给结构不合理、有效供给不足。只有以创新为主题,向改革要效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才能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要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转方式、调结构”的背景下,在全面深化改革、更好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背景下,丰富供给主体、优化供给方式、提高供给质量,不断提升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动文化产业加速转型提挡。这方面可做的事情很多,这里谈三个关键词:企业、创意、业态。
一是企业。无论是履行新使命,还是实现新发展,既然是产业,主体当然应该是企业。拥有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是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的关键。这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产业关联度高、业务相近的国有文化企业联合重组,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更好地发挥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二是创意。当前,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作用进一步突出,高新科技日新月异,现代服务业不断加速,跨界发展与竞争成为常态。而这些汇聚到、反射到文化产业上,就是要进一步凸显创意在创新中的核心位置,让各种资本、技术与文化资源、要素都围绕创意开展,让猛烈的头脑风暴,让深思熟虑或灵机一动的各种创意,推动文化企业的创新、创造,推动文化产业焕发新动力、满足新需求。
三是业态。围绕创意,推动技术、内容与市场需求、市场营销有机对接,不断在催生出新型文化业态,越来越多的文化企业借助科技发展和业态创新,实现了跨越式或跳跃式发展。要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互联网+,促进新模式不断涌现,成为新的增长点;要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旧瓶装新酒、新瓶装旧酒,不仅对标同行业,更要留心跨界者,发展综合业务,构建新的业态。
第三,文化产业担负起新使命,就要紧紧围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新要求,加强制度设计和政策创新。
文化产业不同于一般产业,具有意识形态和商品双重属性,我们的文化产业,文化是核心,产业是手段;如果内容出现偏差、导向出现问题,经济效益再好也不是我们想要的文化产业,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业发展必须坚守的原则。放弃文化坚守和文化品质,就不可能成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能够可持续发展的企业,也不会有一个拥有特殊地位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放弃产业手段、市场机制形成的压力、动力与活力,一个国家的文化也很难在当今开放、竞争的环境中得到有效传承、弘扬、创新、发展。这方面需要做的工作也很多。这里强调三个基本制度性架构: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文化经济政策。
一是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对于现代企业制度,大家都很清楚;而所谓文化特色,我体会,就是要把自己的文化使命写入到公司章程里、内化到企业文化中,让每个管理者和员工都能意识到文化产品的特殊属性要求;要形成相对独立的编委会、艺委会等机构和人员,从文化角度、以专业精神对产品与服务质量进行内审和把关;要实施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综合考核评价标准,并配套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措施等等。这些对国有文化企业是刚性要求,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是倡导引导,也希望在座的文化企业家们、文化产业领军人物们,为我们提出建议、提供经验。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力度,今年要基本完成公司制改制任务,有条件的稳妥推进股份制改造,并着力强化公司内部治理,压缩企业管理层级,切实降低经营成本,还部署开展了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职业经理人等试点工作。
二是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手段机制化建设,完善文化市场发展制度、准入制度、监管制度,引导非公有资本积极有序进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在文化市场中全面迸发出来。同时,加大文化市场打击整治力度,决不允许文化市场、网络空间泥沙俱下,损害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
三是文化经济政策。这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和改进文化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的有力保障。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务院就印发过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党的十六大以来,围绕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文化企业发展又形成了一个综合配套政策。十八大后,进一步向文化改革发展的各个环节拓展,出台了电影、电视剧、戏曲、出版等方面的专项配套政策。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中央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和落实有关政策,坚持以政策来支持改革、激励创新、引导市场、保障发展。